定期契約工失業給付門檻放寬 | 即時新聞 | 20140107 | 蘋果日報 【唐鎮宇/台北報導】年節將至,年貨大街等短期定期契約工需求大增,依法,定期契約工約滿離職,離職前1年內契約合計滿6個月以上,且超過1個月找不到工作,可領失業給付。 勞委會近日放寬規定,認定若定期契約工符合
定期契約滿半年 失業有給付 定期契約滿半年 失業有給付 發佈日期:08-Jan-14 文 /周采萱 為了讓 約聘勞工更 有 保障,勞委會昨 ( 7)日 函釋,勞工因為定期契約屆滿離職,超過一個月無法找到新工作,而且離職前一年的勞動契約期間合計滿 6個月以上,視為非自願離職,符合就業 ...